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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即将迎来大改!住建部发布《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11-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司局函标〔2021〕1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统一工程计价规则,我们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进行了修订,形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12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人及传真:丛铭雪,010-58934733

联系邮箱:chengm@mohurd.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封请注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1年11月17日

重要意义

2021年11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GB/T 50500-202X,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同时废止。

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08/13,自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历经三版:2003版、2008版和2013版。新标准相比2013版清单规范有重要变化及调整。

新标准对于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工程类专业律师意义重大,行业人员应深入学习理解新标准中有关对招投标、合同价款与调整、工程计量、过程结算与中期支付、最终结算、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等重要规定及背后的实务意义。

修订说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 制计划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35 号)的要 求,为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量 清单编制;5.最高投标限价编制;6.投标报价编制;7.合同价款约定;8. 工程计量;9.合同价格调整;10.合同价款期中支付;11.结算与支付;12.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13.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14.工程计价表格说明。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删除了“工程造价鉴定”、“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两章;2.增加了“施工过程结算”、“工程量清单缺陷”等术语;3.调整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4.修改了综合单价构成、计量计价风险、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计价 规则以及合同价格的调整、支付、结算等内容。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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