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2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优势,增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公信力,2016年以来,西平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3年底,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李某不服提起上诉,驻马店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2014年1月1日,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开始施行,因原案已达不到故意伤害的追诉标准,西平县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虽然该院办案检察官多次对李某进行释法说理,但李某一直不服。该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后,检察官主动通知李某在律师接待日前来申诉。通过当班律师多次参与接访,与李某面对面详细了解案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李某最终表示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西平县检察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以来,律师参与检察信访接待20余次,成功化解信访案件8件,对11件信访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成功做法,得到市县两级政法委领导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