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6
近日,从绵阳市司法局传来喜报,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首批“枫桥式律师事务所”。
本次全市律师行业开展的“枫桥式律师事务所”创建试点工作,经过试点申报、推进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后,确定了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等7 家律师事务所为全市首批“枫桥式律师事务所”。“枫桥式律师事务所”的称号源于枫桥经验,即“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太白秉持这一理念,积极为客户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获此殊荣,既是对太白律所过去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今后,太白所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把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展现律师行业的责任担当!让我们共同期待太白所在未来的法律服务领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