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0
2020年6月9日上午,法律援助受援人家属熊刚月将一面写有“无私的奉献 为自由而辩”的锦旗送到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对谭春雷律师成功为其家属熊某某“涉嫌聚众斗殴一案”进行的辩护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3月被告人熊某某与罗某某(另案处理)双方因个人矛盾在网上发生口角,后罗某某遂邀约熊某某到江油西山公园打架。同年3月23日下午罗某某为了达到约架的目的,其邀约周某某(另案处理)、秦某(另案处理)、王某某(另案处理)、安某某(另案处理)、牟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江油市职中附近对熊某某的朋友刘某、杨某二人采取拳打脚踢的方式实施殴打,并再次给熊某某打电话,迫使熊某某于当天接受约架,于是双方约定当天在江油西山公园斗殴。熊某某遂邀约韩某某、刘某、杨某、贺某某等人,韩某某又邀约了谌某帮忙打架。当日17时许,熊某某一方人员到达江油西山公园聚集等待,罗某某、周某某、秦某、王某某等十余人持刀、棒与熊某某等人碰面后,随即持刀、棒追打熊某某等人,熊某某等人见状就四处躲避,在躲避过程中,黄某左小腿被王某某扔出的刀砸伤,李某某左脚踝被秦某扔出的棒球棒打伤。
2020年5月18日 ,谭春雷律师受江油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该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谭春雷律师多次听取嫌疑人熊某某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并研究阅读案卷材料,考虑到熊某某系未成年人,在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具有坦白情节,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等情况,谭律师一边认真查找证据,一边找检察院相关部门领导以及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进行多次交流、沟通,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工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扭转了司法部门对熊某某“不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建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法院审判阶段,当事人特别委托谭春雷律师进行审判阶段的辩护。受援人家属熊刚月表示,辩护人谭春雷律师专业技能强、勤勉尽职,虽然案件还在审判中,但是就目前的结果感到很满意。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面锦旗不仅仅是对谭春雷律师的赞扬,也是对太白所公益法律事业的认可和鼓励。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热衷于法律公益事业,以更加积极饱满的热情,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社会的安定和谐!